金門縣路邊停車收費 將於單月份寄發催繳單 金門路邊停車收費於 113 年 9 月 25 日寄發催繳單,催繳單繳納 期限為 113 年 10 月 24 日,金門縣政府考量這是第一次催繳,且有民眾陸續提出相關問題,因此為體恤民情本次繳費期限延至 113 年 11 月 20 日,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提醒民眾請盡快繳納,避免被依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處 300 元罰鍰。
縣府觀光處表示,為因應地區車輛數增加,有序管理停車需求,落實停車收費觀念,規劃停車格委由停車管理公司啟動路邊停車收 費,車主於收到停車繳費單後如未能在開單日 20 日內繳納停車費,將依法催繳,然而催繳需有車籍資料,因此在配合中央車籍資料介接 時程下,並於 8 月完成介接作業,路邊停車收費維運廠商-國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隨即展開催繳作業,該公司於 113 年 9 月 25 日以雙掛 號寄出催繳通知單,本次催繳的停車時間是曾經在金湖鎮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金城鎮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停車。
因本縣第一次進行停車費未繳之催繳作業,許多民眾還不清楚繳 費模式,因此針對民眾所提路邊停車繳費問題,縣府觀光處統整成常 見 Q&A 並公告於「金門縣政府全球資料網」及「金門縣停車資訊網」。
觀光處說明,日前已加強繳停車費的便利性,民眾可於全國的全 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7-11)兩大超商用現金繳費,也可以在 LinePay、台灣 Pay 等 APP 線上支付。 本次催繳單的繳納期限原為 113 年 10 月 24 日,至今已繳納近 7 成,考量第一次催繳,地區民眾尚未熟悉陸續提出相關問題,故將繳 費期限延至 113 年 11 月 20 日。未來,將固定於單月份寄發催繳單, 例如:11 月 25 日寄發催繳單,催繳 9 月和 10 月未繳的停車費。
觀光處提醒,請民眾於期限內完成繳費,繳費期限為開單日起 20 天內(含例假日),逾期未繳者將依「金門縣公共停車場管理自治 條例」第六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以雙掛 號寄發催繳通知單並加收工本費 50 元,如仍未繳納者,將依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追繳停 車欠費及工本費。相關繳費方式,在繳費通知單上都有書明。 如有收費及繳費問題,請洽詢國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 082-337888、082-311818
停車收費資訊可至「金門縣停車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s://reurl.cc/2jxp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