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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營農保障,降低飼養家禽感染高病原性禽流感遭撲殺所致損失,請踴躍投保家禽禽流感保險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城鎮公所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2月20日公告「明台產物家禽禽流感保險」、「明台產物家禽禽流感保險復養前收入損失附加保險(蛋禽適用)」為農業保險商品,並補助投保(主險)飼養戶1/2保險費。

二、本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

(一)保單特色:首張針對家禽禽流感風險(主險),及產蛋收入損失(附加險)雙重保障之保單,並就各禽場風險狀況給予不同費率,防疫工作作越完備,保費越低,鼓勵強化防疫機制。

(二)承保禽種:肉用、蛋用、種用之雞、鴨、鵝、火雞及鵪鶉。

(三)承保範圍:被保險家禽於承保處所因罹患、疑患、可能感染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遭限令移動管制,於管制期間死亡或遭撲殺所致損失。

(四)理賠文件:需持有撲殺證明。

三、相關保單資訊可自該局網站農業保險專區(https://www.boaf.gov.tw/list.php?theme=web_structure&subtheme=81)下載使用。

四、本保險商品諮詢管道及聯繫電話如下:(一)明台產險公司:邱垂鍊先生、(02)2772-5678轉2774。(二)農金保經公司:顏承新先生、(02)2370-1855轉117。

五、農業保險目前已開發銷售27種保險品項、42張保單 ,請積極鼓勵農漁民投保,以保障農漁民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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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