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營建所產生的廢棄物並非因生活產生的,所以要由當事人自行僱工清除,在金門縣可以收容的場所是新塘垃圾衛生掩埋場,請依規定過磅收費,目前收費標準是廢木材混合物、廢陶瓷及廢石膏混合物、廢玻璃混合物、廢發泡塑膠等每百公斤收新台幣250元,非屬上到之廢棄物每百公斤收新台幣400元。若要申請清潔隊協助載運,每車次收費新台幣2千元。權責單位:金城鎮公所 課室:環保課連絡人:陳水友 連絡方式:082-32505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