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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止,限制本(復國墩)籍漁船以外船舶入港停泊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城鎮公所

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縣后豐泊區遷移計畫新建工程-113年復國墩漁港改善工程部分」工程,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止,限制本(復國墩)籍漁船以外船舶入港停泊公告

說明:

一、依據漁港法第15及16條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復國墩漁港工程施工範圍內航行安全及停泊秩序,其中北側浮動碼頭將拆除,西側碼頭清淤回填空間於公告(施工)期間全面禁止停泊,又東側及西側碼頭泊位已達飽和,為維護該港停泊秩序,限制本(復國墩)籍漁船以外船舶入港停泊,請非設籍復國墩或暫無作業需求之漁船主,將船隻駛離該港或吊岸暫置,以利工程進行,但為緊急避難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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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