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公告本所「115年度銀膠菊移除計畫-第二階段計畫」,自即日起至115年08月31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二、依據:金城鎮公所辦理「115年度金門縣銀膠菊移除計畫」第二階段細部執行計畫
三、公告項目:
1.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8月31日止。
2.補助項目:銀膠菊移除或防護所需資材,社區獎勵金等。
3.資格條件:本鎮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4.申請方式:參與社區申請報名須填寫身分關係聲明書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5.審查方式:本計畫第8點。
6.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6萬元整。
7.全案(含原計畫及第二階段計畫)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40萬4,048元整。
8.其他:詳本計畫。
9.本計畫社區獎勵金共6.1萬元整,依參與社區參與狀況,調整名額及獎金。
10.身分關係揭露說明:請於申請時填具「身分關係聲明書」, 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 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應檢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未揭露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應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B.事後公開 】」,並將身分關係公開於相關網站。
11.檢附「金城鎮公所辦理115年度金門縣銀膠菊移除工作案細部執行計畫」、身分關係聲明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B.事後公開】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