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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急難救助(含急難紓困及金門縣政府急難救助)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分機507
承辦人員 張小姐
申請程序

急難紓困:檢附申請資料向事發地鄉鎮市公所(或受理單位)申請(由事發地申請不受戶籍地限制)。

金門縣急難救助:檢附申請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申請,層轉縣政府複審核定。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急難紓困:依據「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遭遇急難事由致家庭陷入經濟困境時,得申請救助。請依附件申請表檢附申請資料提出申請。※急難紓困申請以事發地受理為原則,不受戶籍地限制。

二、金門縣政府急難救助:縣民遇有喪葬救助、傷病救助、生活救助、川資救助相關救助項目需求者,得依附件申請表檢附資料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社會課索取
   
處理時限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