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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身心障礙證明補發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分機508
承辦人員 張小姐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層轉縣政府申請補發。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照片2張。
三、私章。 
四 、代辦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
電子檔名稱 金門縣身心障礙手冊換補發申請書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