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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金門縣政府補助老人裝置假牙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分機511
承辦人員 翁小姐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層轉縣府複審核定後使得施做假牙,並於期限內施作完成檢具核銷資料送公所層轉縣府撥款。
 
應附證件 
 
申請資格
  • 65歲以上長者連續設籍本縣滿10年或累計20年。
  • 施作醫療院所:在金門為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及合格診所;在台為合格醫院。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或至社會課索取
   
處理時限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