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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社區發展業務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 分機502 陳小姐
承辦人員 陳小姐
申請程序 向鎮公所申請轉呈縣政府。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申請書一式四份。
二、章程草案一式四份。
三、發起人名冊一式四份。

四、發起人身分證黏貼簿乙份。
五、財產目錄一式四份(若無,可免附)。

六、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一式四份。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至本所社會課洽詢
處理時限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