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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農業用電申請(需先申請水權登記) 
承辦單位  建設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  
承辦人員  洪薌瑾 
申請程序  逕向本所建設課申辦。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申請書1份。
2.切結書1份。
3.證明書1份(由該里里長及農事小組長出具從事農業證明。
4.最近一個月之地政機關之土地登記戶籍謄本土籍圖謄本各1份(向地政局申請)。
5.配電圖1份(逕向水電行接洽繪製)。
6.身分證影本1份(自行影印)。
7.水權登記影本1份(池塘免附)。
8.位置圖1份(自行繪製)。
9.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及其印鑑證明書各1份。
註:10公畝以上農地可申請農業用電補助。 
電子檔名稱  申請農業用電應備表件.doc.pdf
取得方式及說明 

按我下載.doc 

或至本所『單一窗口服務台』索取 

處理時限  10-15天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