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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23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分機508
承辦人員 張小姐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層轉縣政府複審核定。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戶籍資料(請檢附得證明81年11月6日前曾設籍本縣及符合設籍資格規定之資料)。
二、郵局或土銀存摺封面影本。
三、申請人私章。
四、代辦人身份證。 
 
電子檔名稱  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申請表
取得方式及說明 相關檔案下載或至社會課索取
處理時限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