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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2-16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25058分機508
承辦人員 張小姐
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文件資料由鎮公所初審後層轉縣政府辦理複審核定。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印章。
二、家庭成員戶籍資料(直系血親)。
三、郵局存摺。
四、現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財稅資料採系統查調,其餘檢附資料視家庭狀況調整,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承辦人員。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