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鎮調解委員會是由地方上信望素浮的公正人士組成,當您與人發生紛爭時,歡迎您到調解委員會(設於鎮公所民政課) 或逕向鄰近調解委員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除以開會方式進行調解外,亦可經兩造當事人同意,由當事人自選時間、地點,由調解委員會一人(或數人)逕行調解,以期迅速、保密。經調解成立之案件,送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且可節省當事人之時間與金錢,促進地方和諧與團結。--------免費為您排難解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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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事情可以聲請調解
民事事件 | 刑事事件 |
1.借款、標會、債權債務之清償。 2.車禍、公害、損害賠償。 3.房地產買賣、租賃、佔用糾紛。 4.婚約、婚姻、收養糾紛。 5.財務繼承糾紛。 6.商事買賣糾紛。 7.其他各種有關民事糾紛。 |
1.妨害風化、婚姻、家庭。 2.妨害自由、名譽、信用及秘密。 3.傷害、毀棄、損害。 4.親屬間財產犯罪。 5.交通事故。 6.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 |
如何辦理聲請
請向調解委員會(設於鎮公所民政課)索取調解聲請書,填寫後逕送鎮公所收發室,調解會將排定日期通知雙方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