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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113年度寺廟設置空氣污染減量措施及附屬設備補助計畫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城鎮公所

「金門縣113年度寺廟設置空氣污染減量措施及附屬設備補助計畫」業經縣府於113年3月18日以府環空字第1130019966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本補助計畫及發布令各乙份。

鑑於本縣寺廟酬神醮慶等傳統民俗活動,需大量燃燒紙錢及燃放鞭炮,為維護空氣品質及環境衛生,本年度(113)持續補助本縣核准登記立案寺廟,購置「環保金爐」與「環保禮炮機」,藉此削減民俗活動期間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排放,爰訂定本補助計畫。

補助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為止,並於113年12月15日前完成結案請款。旨揭計畫所稱環保金爐及其污染防制設施之申請,皆須檢附環境部所認可之合格檢測機構所出具之金爐排放管道或周界排放檢測報告,且須符合本補助計畫所訂定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詳請參閱本補助計畫P.3-第七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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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3-20